重庆城市科技学院合格课程评估方案

资讯来源: 发布时间: 2023-03-15

重庆城市科技学院合格课程评估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不断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全面提高课程建设水平,促使课程建设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通过课程评估,加强各教学单位对课程建设的指导和管理,促进各教学单位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科学化管理,深化课程改革,全面提高课程建设的质量。

二、评估对象

1.列入教学计划(2018、2021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都要进行课程建设并参加合格课程评估。

2.经过学校重点课程评估的课程,已经被列为“转型试点课程”、校级、市级以上一流课程的,其课程不再参与合格课程评估。

三、评估原则

1.定量与定性评估相结合的原则。

在评估过程中,按照评估标准,做到定量与定性评估相结合,尽可能地使评估标准趋于定量化,以提高评估结果的可比性与可靠性。

2.科学性、导向性、可测性原则。

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标准既要科学严谨、导向明确,又要简易可行,便于操作。

四、评估程序

1. 课程自评:各学院根据《重庆城市科技学院课程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1)、《重庆城市科技学院课程评估指标和等级标准》(见附件2),对课程质量进行自评,按规定时间向学校提交“自评报告”和“开课学院课程自评结果一览表”。

2. 学校评估:学校设立课程评估工作组,课程评估工作组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检查二级学院的课程自评工作,并做好全校课程评估工作。

3.时间安排:学院自评时间,2023年3月-6月;学校评估时间2023年7月24-26日,具体另行通知。

五、课程评估结论及其标准

1.本方案中《重庆城市科技学院课程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1)满分为100分。有一级指标8项,二级指标19项。二级指标中各观测点有定量的,也有定性的。二级指标的评估等级分为A、B、C、D四级,评估标准给出A、C两级,介于A、C级之间的为B级,低于C级的为D级。

2.本方案中《重庆城市科技学院课程评估指标和等级标准》(见附件2)观测点一共有51个,除有特别说明者外,各观测点原则上平均分配其所在二级指标的分值。各观测点中,A、B、C、D四级的权重分别为1.0、0.8、0.6、0.4。

3.课程评估结论分优秀、良好、合格、整改四种,其标准如下:

   优秀:总分≥85分,二级指标D=0、C≤2;

   良好:75分≤总分<85分,二级指标D≤1、C≤3;

   合格:60分≤总分<75分;

   整改:总分<60分。

凡课程评价结论为整改课程,课程负责人所在学院应向教务处说明原因,并在一年内整改合格。

 

附件1 重庆城市科技学院课程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2 重庆城市科技学院课程评估指标和等级标准

附件3 重庆城市科技学院合格课程自评结果一览表

 

附件1、重庆城市科技学院课程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及分值

二 级 指 标 及 分 值

1、师资队伍建设(25分)

1.1   课程负责人(5分)

1.2   队伍结构(5分)

1.3   业务水平(10分)

1.4   师德师风(5分)

2、教学规范(15分)

2.1   教学大纲(4分)

2.2   试题库(4分)

2.3   教案与PPT(7分)

3、教材建设(5分)

3.1   教材(3分)

3.2   教学参考资料(2分)

4、教学内容及教学改革(20分)

4.1   教学内容(10分)

4.2   教学方法与手段(10分)

5、实践教学(10分)

5.1   实验教学(有实验的课程:5分,无实验课程本指标不评价)

5.2   实践活动(有实验的课程:5分;无实验课程本指标10分)

6、考核(10分)

6.1   平时考核(3分)

6.2   期终考核(3分)

6.3   试题库建设(4分)

7、教学效果(10分)

7.1   教学质量评价(5分)

7.2   教学督导与社会评价(5分)

课程特色(5分)

特色(5分)

 

 

 

 

附件2 重庆城市科技学院课程评估指标和等级标准

 

一级指标及分值

二级指标及分值

等   级   标   准

A

C

1

[注1]

(25分)

1.1  课程负责人[注2](5分)

●对本课程有较大的影响和贡献。

●教学工作量饱满,近两年承担过本课程的教学。

●教学质量良好以上

●主持省级以上教改项目≥1项,或近两年公开发表[注3]过与课程相关的教改论文。

●主持或为主参加省部级以上教研、科研项目。有省级以上科研成果或公开发表高质量的科研论文近两年每年平均≥1篇。

●对本课程有一定的影响和贡献。

●近四年承担过本课程的教学。

●教学质量良好以上

●主持校级教改项目,或近四年公开发表过与课程相关的教改论文。

●主持和为主参加厅局级以上教研、科研项目。公开发表科研论文近两年每年平均达0.5篇。

1.2  队伍结构(5分)

●主讲教师均具有岗位资格。[注4]

●年龄结构合理。

●职称结构合理,副教授以上占主讲教师总数≥60%

●45岁以下教师中,硕士以上学位的比例≥80%,其中博士学位比例达40%。

●中青年教师培养与教学团队建设措施扎实,效果好。

●主讲教师中具有岗位资格者达85%-90%

●年龄结构基本合理。

●副教授以上比例达30%

●45岁以下教师中,硕士以上学位的比例达40%,其中博士学位比例达20%。

●中青年教师培养与教学团队建设有措施,效果较好。

1.3  业务水平(10分)

●积极从事教学研究,课程组教师公开发表的与课程相关的教学研究论文,或获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课程组教师教学质量良好。

●主持和为主参加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有计划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积极开展教学、学术交流活动。

●积极从事教学研究。

●课程组教师教学质量良好

●主持和为主参加厅级以上科研项目。

●能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和教学、学术交流活动。

 

1.4  师德师风

(5分)

●教师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严谨治学,从严执教,教书育人。

●遵守教学纪律,无教学过失。

●团结协作好。

●教师履行岗位职责,从严执教,教书育人。

●无教学事故。

●团结协作较好。

 

一级指标及分值

二级指标及分值

等   级   标   准

A

C

2

(15分)

2.1  教学大纲

(4分)

●教学大纲、实验大纲结构规范,内容系统,有特色。

●教学要求符合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有教学大纲、实验大纲。

 

●基本符合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2.2 试题库建设

(4分)

●各种题型试题量充分满足试卷组合需要。

●试卷内容与考试大纲完美匹配,很好地体现对人才的培养要求。

●各种题型试题量基本满足试卷组合要求。

● 试卷内容与考试大纲基本匹配,能体现出对复合型应用人才的培养要求。

 

2.3  教案与PPT

(7分)

● 教案要素完备,在教案或PPT制作比赛中获奖,规范美观。

●内容与教学大纲能很好匹配,具有简洁、新颖、主干突出、实用的特点。

● 教案要素完备。

● 能体现出教学大纲知识点要求,条理清楚,较规范。

 

3

(5分)

3.1  教材(3分)

●选用获省部级以上奖教材、国家或部省规划教材、国家或部省精品教材、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或主编或参编全国规划教材,或自编正式出版并获得省级以上奖的教材。

 

●教材内容符合教学大纲要求,适合教学使用,学生反映好。

 

●选用同行公认的优秀教材。或自编较高水平的教材、教参和辅导教材,并获得学校教材奖励

 

 

 

 

●教材基本适合教学使用,学生反映较好。

3.2  教学参考资料(2分)

●有完整配套的教学参考资料(含参考书、实践环节指导书、习题集、学生必读书目、自编讲义等),使用率高。

●有教学参考资料。

 

一级指标及分值

二级指标及分值

等   级   标   准

A

C

4

(20分)

 

4.1  教学内容

(10分)

●认真钻研教材,教案或讲稿齐全且及时更新。

●教学内容新颖,信息量大。

●及时把教改教研成果或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引入教学。

●理论联系实际,融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素质教育于一体。

●教案或讲稿齐全且注意更新。

 

●在教学中不断充实新内容。

●能把教改教研成果或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引入教学。

●理论联系实际。

4.2  教学方法与手段

(10分)

●合理选择、灵活有效地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注重因材施教。

●已开展研究性教学,促进学生积极思考,师生交流互动好。

●在教学过程中恰当、充分地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开展网络教学,教学效果好。

●能注意教学方法改革。

 

●有师生交流。

 

●方法得当,效果较好,学生比较满意。

 

 

5

 

(10分)

5.1  实验教学

(5分)

●实验教学条件满足教学要求,基本实验活动安排能达到学生人人动手的要求,学生满意。

●实验教学内容符合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实验教学内容的技术性、综合性和探索性的关系处理得当,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实验开出率达到教学大纲要求的100%,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满足教学大纲要求。

 

●实验教学条件基本满足教学要求。

 

●实验教学内容基本符合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

 

 

 

 

●实验开出率达到教学大纲要求的90%,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注8]

5.2  实践教学条件(5分)

●实践教学环节和设备能够满足教学要求;

●能够进行开放式教学,其教学效果明显;对实验教学要求具有开设高水平选作实验的现代实验设备与实验技术。

●实践教学环节和设备能够基本满足教学要求;

 

●能够进行开放式教学,其教学效果明显;对实验教学要求开设现代实验设备与实验技术。

 

 

一级指标及分值

二级指标及分值

等   级   标   准

A

C

6

(10分)

6.1  平时考核

(4分)

●平时作业、测验、实验均能严格要求,严格管理;或有科学可行的平时成绩考核办法,且执行情况好。

●能布置适量的平时作业并认真批改;或有平时成绩考核办法,且执行情况较好。

6.2  期终考核

(3分)

●有科学的考核要求和方法,命题质量高。评分标准科学、合理、规范。

●阅卷能严格执行评分标准。

●试卷分析认真、规范。

●命题规范,符合教学大纲要求,试卷、参考答案、评分标准无错误。

 

●能按评分标准阅卷。

●有试卷分析。

6.3  试题库建设(3分)

●已建立试题(卷)库,并开始使用。

●试题(卷)库题型全面,题量充足。

●已建立试题(卷)库。

 

●试题(卷)库有一定种类的题型和较多数量的试题。

教 学效果(10分)

教学质量评价(5分)

●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和学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平均分达85分以上。

 

●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和学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平均分达75分以上。

7.2   教学督导与社会评价(5分)

● 教学督导对该课程的教学评价较高。

● 社会对该课程的教学评价较高。

● 教学督导对该课程的教学评价结果为良好。

● 社会对该课程的教学评价良好

课程

项目

(5分)

特色(5分)

●在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方面取得具有示范性的成果,特色鲜明,效果显著。

●有亮点。

 

课程评估方案有关说明

[注1]教师界定为近四年承担过该课程教学任务的本学院的在编在岗教师。

[注2]近四年一直未承担过该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不能成为该课程负责人。

[注3]公开发表的刊物指有公开刊号的。

[注4]具有岗位资格是指:主讲教师具有讲师及以上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通过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教师。

[注5]博士、硕士指已获学位的,不含课程进修班。

[注6] 主要教学环节指:理论教学(如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如实验、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毕业论文等)的各环节。

[注7] 根据课程评估时专家评阅的试卷的综合评定结果来定等级:A >1/2,C=0,D=0,定A级;A1/2,C2,D=0,定C级;介于二者之间定B级。

[注8]设计性实验是指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由学生自行设计方案并加以实现的实验;综合性实验是指实验内容涉及本课程的综合知识或与本课程相关课程知识的实验。

 

 

 

 

 

 

 

 

 

 

 

 

 

 

 

 

 

 

 

 

 

附件3重庆城市科技学院合格课程自评结果一览表

开课二级学院(盖章): 填表日期:  年      

序号

 

二级学院

 

 

课程名称

所属专业

课程

负责人

类型(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等)

自评结果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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